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流程操作
日期:2022-07-22 15:17:45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流程操作
(一)納稅人辦理委托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時,停止報送代理出口協議副本、復印件。
(二)納稅人辦理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免)稅備案和申報時,停止報送融資租賃合同原件,改為報送融資租賃合同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企業印章)。
(三)納稅人辦理來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貨物的免稅核銷手續時,停止報送加工企業開具的加工費普通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四)納稅人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停止報送代理出口協議原件。
(五)納稅人申請開具《代理進口貨物證明》時,停止報送加工貿易手冊原件、代理進口協議原件。
(六)納稅人申請開具《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時,停止報送加工費普通發票原件、進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七)納稅人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時,停止報送《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兩項退稅政策的申報次序
生產企業: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適用“免抵退辦法”的出口企業如同一所屬期內同時申報出口退(免)稅和增值稅留抵退稅,則應首先申請辦理“免抵退申報”,后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
外貿企業:對于適用“免退稅辦法”的出口企業,如同一所屬期內同時申報出口退(免)稅和增值稅留抵退稅,可分別申請辦理退稅,現行稅收政策下對兩類退稅申報先后次序沒有要求。
出口銷售額的及時申報
無論使用何種退稅政策,企業均應按“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足額記錄銷售收入;
出口企業應合理規劃退稅政策使用,按規定及時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業務,避免因出口退稅進度過低導致稅務機關的風險核查。
增值稅申報的錯誤更正
按現行稅收系統設置,已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的企業不得修改涉及增值稅留抵稅額等增值稅申報表項目內容,部分企業修改前期增值稅申報表導致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申請留抵退稅的問題不屬于出口退稅部門運維處理。
作者:j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