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注銷流程步驟需要什么資料?
日期:2021-12-28 15:10:16
企業稅務注銷流程步驟需要什么資料?
稅務注銷
注銷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活動。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前,應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稅務注銷包括三種方式
1、簡易注銷:
1)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 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2、即辦注銷:
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一)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二)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3、一般注銷:
不符合簡易報銷和一般注銷條件的五、風險因素分析
如上所述,按照企業清算的要求,需要對注銷企業的資產、負債、權益進行全面清理,處置資產、按順序償債、分配剩余財產,進行公司層面、股東層面的稅務處理,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并在稅務注銷前,結清應交稅款包括清算期間的稅款。 實務中對未按照規定清算的企業,稅務處理一般本著按照有利稅務原則,責成企業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
1、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 對應付賬款的余額、其他應付款的余額,在稅務注銷時,視同支付不出去的債務,需要作為呆賬收入,計入清算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預收賬款余額,屬于企業經營活動的銷售預收款項,若注銷時有余額,應該按照會計準則,結轉相應的收入成本,計入企業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2、其他應收款
在個稅這方面,關鍵就是看下企業是不是產生,股東借款不還的狀況。要是產生股東借款不還的狀況,要依照分紅處置。同時要為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固定資產、存貨
企業在注銷的情況下,還有大額固定資產、存貨余額,肯定是大概率事件。這個時候,企業肯定要把這一些資產分給股東。不過,企業并非直接給股東就可以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里明確要求,企業在把固定資產、商品分給股東的情形,是屬于視同銷售的狀況。意思就是說,這些資產雖說分給股東,也要按照市場價格計算增值稅,同樣要計入企業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4、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對于個人投資者從企業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實質為個人從公司取得的紅利性質收入,需要按股息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對稅務注銷時的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累計余額,視同已經向股東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務注銷
注銷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活動。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注銷前,應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稅務注銷包括三種方式
1、簡易注銷:
1)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 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2、即辦注銷:
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一)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二)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3、一般注銷:
不符合簡易報銷和一般注銷條件的五、風險因素分析
如上所述,按照企業清算的要求,需要對注銷企業的資產、負債、權益進行全面清理,處置資產、按順序償債、分配剩余財產,進行公司層面、股東層面的稅務處理,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并在稅務注銷前,結清應交稅款包括清算期間的稅款。 實務中對未按照規定清算的企業,稅務處理一般本著按照有利稅務原則,責成企業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
1、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 對應付賬款的余額、其他應付款的余額,在稅務注銷時,視同支付不出去的債務,需要作為呆賬收入,計入清算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預收賬款余額,屬于企業經營活動的銷售預收款項,若注銷時有余額,應該按照會計準則,結轉相應的收入成本,計入企業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2、其他應收款
在個稅這方面,關鍵就是看下企業是不是產生,股東借款不還的狀況。要是產生股東借款不還的狀況,要依照分紅處置。同時要為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固定資產、存貨
企業在注銷的情況下,還有大額固定資產、存貨余額,肯定是大概率事件。這個時候,企業肯定要把這一些資產分給股東。不過,企業并非直接給股東就可以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里明確要求,企業在把固定資產、商品分給股東的情形,是屬于視同銷售的狀況。意思就是說,這些資產雖說分給股東,也要按照市場價格計算增值稅,同樣要計入企業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4、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對于個人投資者從企業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實質為個人從公司取得的紅利性質收入,需要按股息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對稅務注銷時的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累計余額,視同已經向股東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作者:jdcw